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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广州共有产权房!可买6成产权,不可出租,五年内不得转让
发布时间:2018-05-14 15:40   来源:邦诚地产

发布时间:2018-05-14 15:40

来源:邦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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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可申请购买一套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所购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出租、抵押,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史勇副主任表示,南沙新区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相关工作,并已同意将区属国企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首筑花园作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预计今年8月份即可接受申购。


目前,《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将于近期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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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申请购买? 


南沙新区准许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可在南沙新区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一套,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 满一年以上且在南沙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紧缺型人才,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的: 


1.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经教育部    认证的全球前300名国(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持有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    种(职业)目录的人员。 


(二)在南沙无自有产权住房,35周岁以下且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    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港澳青年,能提供在南沙区域有效的工作、    学习和居留证明的。 


由于南沙新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数量有限,从南沙实际情况出发,重点优先解决南沙发展重点领域内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的居住需求,兼顾进驻本区的央企、重大开发投资和优先发展的企业无房员工的住房需求,逐步覆盖户籍夹心层家庭。 


项目简介


首筑花园项目由南沙区属国企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沙城投公司”)全资开发建设。


首筑花园项目位于明珠湾珠江东组团凤凰三桥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容积率1.8。南沙新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三房两厅为主,单户面积为101-14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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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1月,广州市人大代表、广船国际舾装部电装课课长助理苏韬也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筹建广船国际共有产权房用地的建议》。


据悉,广船国际的共有产权经适房计划选址在凫洲大桥以北,南横地铁站或塘坑地铁站附近,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区域,解决员工出行问题,同时,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高新人才、研究生、本科生及部分骨干员工的居住,规划容纳2000户,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90 ,容积率为2.5左右,计划建17栋,每栋17层,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为150亩。项目还将配套学校、医疗、生活等设施。


该项目计划在2018年6月前完成土地招拍挂,8月完成项目立项,9月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10月完成施工图设计,12月完成前期报批报建工作,2019年4完成施工许可手续并动工建设,2021年10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共有产权经适房投入使用后,广船国际将面向员工销售,售价有望低于市场均价。


专业人士介绍,广船荔湾老厂区多年前也有企业建房,但南沙的共有产权经适房与之不同,老厂区的“房改房”员工可以自行交易,但共有产权房原则上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员工离职房产后要交回企业。


共有产权住房,即居民个人与政府在土地出让初期,便明确供应对象、供应价格和户型等条件,政府以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按比例与购房个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


早在2014年底,住建部就曾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2017年9月14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条件下,鼓励两地在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让我们来看看京、沪两地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北京:


2017年9月20日,北京推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其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谁能申请购买?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房价?

个人产权份额比例?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买了之后能卖吗?能租吗?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规定,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也就是说,北京的共有产权房特别考虑了符合北京限购条件的外地户籍人士。


上海:


2016年2月2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共有产权房从经适房概念中独立出来,同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一起构成上海“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谁能申请购买?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着关系,且共同生活;配偶(结婚需满1年);年满70周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共同生活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一同申请;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房价?

个人产权份额比例?


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以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并综合考虑本市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以及相近时期、相邻地段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确定。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所在项目的销售基准价格占相邻地段、相近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予以合理折让后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持有。


买了之后能卖吗?能租吗?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有购买商品房、搬离本市、死亡等情形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并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予以回购。


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共有产权房可上市转让或者由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上市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后,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政府指定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可向他人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上市转让或者优先购买的,购房人按照其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擅自转让、赠与、出租、出借共有产权房。


相较之下可以发现,北京的共有产权房主要用于保障夹心层,针对的是限定了区域与工作地点的首套购房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而上海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则针对住房困难家庭,在居住面积和收入方面都有要求。


南沙此次的共有产权房项目显然更贴近北京版本,《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南沙共有产权房屋将重点解决区域内中高层次人才的居住需求;兼顾进驻本区的央企、重大开发投资和优先发展企业无房员工的住房需求。这一举措或将为南沙新区吸引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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